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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期本教与佛教在教义上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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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文化的冲突都带来两种结果,即相互排斥和相互融合。当两种文化传统的力量对比非常悬殊的时候,或者一个地区尚没有文化更迭的社会要求的时候,激烈的文化冲突往往会中断或者阻止文化融合的产生,如吐蕃雅隆王室桑赤赞普时期印度佛教试图北传吐蕃而未果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从表面上看,试图北传而未果的主要原因是佛教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持,它无法撼动本教作为吐蕃本土宗教的传统地位,但是其深层的文化原因则是当时的吐蕃社会尚没有文化更迭的需求,也就是说当时的本教适合于并且能够满足当时的社会需求。到了松赞干布时期,表面上看,佛教之所以能够在吐蕃立足,是因为有吐蕃王室的支持,其深层的社会原因仍然是吐蕃统一青藏高原以后的政治和文化需求。但是,在两种文化长期相处时,二者之间除了排斥以外,还会相互吸收和融合,这同样是必然的。

 

从佛教和本教的历史看来,主要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即前宏期佛教为了在吐蕃立足极力吸收本教的内容,和后宏期本教在佛本斗争中败北以后为了其生存和发展极力吸收佛教的内容。佛教和本教的后宏期基本上是同一个时期,都是十一世纪开始的。佛教的后宏是以律宗的复兴为代表从上部阿里和下部安多同时发展起来,而本教的后宏则是以伏藏文献为代表从西藏中部发展起来的,但因佛教在西藏中部的势力迅速崛起,还连续得到不同政治势力的大力支持,使本教从西藏中部退到康区和安多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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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钦鲁噶


本教后宏期的历史上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之一就是被认为是本教鼻祖辛饶弥沃直系后裔的辛钦鲁噶(996-1035),他发掘的大量的伏藏文献被称为南藏,他不仅因为发掘伏藏文献而出名,更重要的是他一生传道授业,培养了很多名留青史的本教师,其中·南喀雍仲(Bru Nam mkhav g.yung drung)、西·叶波(Zhu ye Legs po)、美乌·凯巴贝钦(rMevu mkhas pa dpal chen)、觉拉·玉洁(lCog la gYu skyid)、还有他的再传弟子敦·贝却(sPa ston dPal mchog)等[20]。

 

由于他们的在本教史上的贡献,智、西、巴、美乌成为辛家族以后本教历史上有名的四贤者,名垂青史。其中智·南喀雍仲于十一世纪在后藏创建了本教历史上最大的寺院——温萨卡(dBen sa kha),这个寺院是当时全部藏区本教徒学习和修炼的主要的场所,其中出现了像叶摩巴(Yar mo thang ba)和阿夏·洛珠坚赞(A zha Blo gros rgyal mtshan)等本教历史上著名的学者十八敦巴即十八贤者,他们的许多著作至今成为本教寺院的主要教科书。

 

据传温萨卡必须在寺院的四个角落里打锣才能让全寺僧人听到作息通知,可见温萨卡规模之大。但是,好景不长,这个寺院于1386年被洪水摧毁。此后,该寺院的最后一名主持良美·西饶坚赞(mNyam med Shes rab rgyal mtshan)(1356-1415)在温萨卡原址不远的陀布杰(Thob rgyal)山上创建了另一个本教中心——曼日(sMan ri)寺,从这个寺院开始,本教的律宗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因为全部藏区的本教徒都派自己的和尚到曼日寺修习并且接受比丘戒。这时候,本教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中观、般若、俱舍等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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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拉雍仲林寺


到了十九世纪,达瓦坚赞(Zla ba rgyal mtshan)(1796-?)在离曼日寺不远的雅鲁藏布江边创建了另一个本教寺院——雍仲林(gYung drung gling)寺,这个寺院因为建立了本教严格的僧人学经制度和学位晋升制度而闻名藏区,成为整个藏区修习本教并获得学位的地方。

 

二十世纪初,安多阿坝地区的朗依寺的寺主朗依·南喀洛珠(sNang zhig Nam mkhav blo gros)邀请了出生于阿坝、曾经是朗依寺僧人的雍仲林堪布西饶扎巴(Ye shes grags pa)来朗依寺讲经,于1920年创建了朗依寺学经制度及其学位晋升制度,从此安多地区有了本教格西的修习和学位晋升制度。如今,这个寺院已经成为整个藏区最大的本教寺院和本教学经制度最完善的寺院之一。

 

在与佛教的冲突当中,本教的弱项是哲学理论,所以,本教从其后宏期开始大量吸收佛教显宗的内容,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理论体系。后来在曼日寺、雍仲林寺和朗依寺等形成的学经传统和学位晋升制度使这些理论体系变得越来越完善,在修习和辨经过程当中,本教僧人们又作出了自己的发展,再生出完全属于自己的理论体系。

 

因为它的辨经方法和基本词汇都与佛教是一致的,所以佛教徒和本教徒可以对中观、俱舍、般若等显宗领域的辩论中没有任何词汇和辨经方法的障碍,象阿坝的本教寺院朗依寺和格鲁巴寺院格尔都(Kirti)寺僧人几度在一起辨经,不分胜输。他们虽为两个不同的宗教,但他们所辩论的内容却是显宗,至此,佛本两个宗教在显宗这个领域的融合已经到了水乳交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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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登寺

 

另外,除了上述这些寺院以外,还有一些寺院象阿坝的多登(rTogs ldan)寺、昌都的丁青(sTeng chen)寺、新龙的益西(Ye shes)寺和热贡的温嘉(Bon brgya)寺等虽没有完善的学位晋升制度,但他们的学经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和行之有效的。

 

除了显宗领域以外,本教和佛教在大圆满领域的融合也是一个值得一提的方面。夏尔扎·扎西坚赞(1858-1934)在大圆满方面的修行、研究和著述使德格县杂廓地区丁青寺的一个普通的修炼地(ri khrod)成为名闻遐迩的本教中心。

 

夏尔扎一生修习大圆满,是一个被认为虹化了的本教大圆满大成就者,他的道行和成就成为本教徒们的楷模,而且还是一个著述等身的大学问家。如今,他的著作成为很多本教寺院里的必读文献。他具有代表性的成就就是本教大圆满和佛教大圆满在他的著述里的水乳交融般的融合和高度的统一。大圆满两个传统在夏尔扎的修行和著述中的统一标志着本教和佛教在又一个重要领域的融合。

 

还有一个基本教义上的统一同样很重要。众所周知,藏传佛教徒自称内道徒(nang pa),并将曾经在历史上与其发生过长期的争论和斗争的印度各种非佛教宗派通称为外道(phyi rol pa),因而,佛教初传吐蕃并与本教发生冲突时,佛教徒很自然地将本教也称之为外道。

 

在佛教徒的文献中,这样的争论总是以佛教徒的胜利而告终,故印度的非佛教宗派被称为外道时已经有了贬义,因而,当佛教逐渐在西藏取得主导地位以后,这种称呼甚至被赋予歧视的内容。在扬佛抑本的思想逐渐成为藏民族的一个主要文化心态之后,本教也不得不试图将自己的传统纳入内道的理论范畴。这时候,界定内道和外道在理论上的差异就变得非常重要。

 

按照传统的解释,所谓内道必须认同两个很重要的观点:皈依三宝,笃信四法印。三宝即佛、法、僧,四法印即诸行无常、诸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也就是说,任何宗教派别只要皈依三宝和认同四法印就属于内道,反之,则属于外道。从其起源来看,本教与佛教并非同源,但在青藏高原一千多年的并行发展使这两个并非同源的宗教却有了许多共同的内容,甚至最后有了同一个归宿——内道。这是多元文化传统并行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这两个宗教传统从起初的相互排斥,转而相互吸收,最后水乳交融的历史必然,更是这两个宗教文化传统适应青藏高原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虽然,这两个文化源流在内道概念上的合流目前还仅仅停留在哲学层面,大众佛教徒并未放弃本教是外道的偏见,扬佛抑本的心理定式并未得到质的改变,但是,本教佛教化的趋势也一如既往,随着社会的发展,佛本趋于一致是大势所趋,这两个宗教传统必将在并行发展的过程当中互补有无,趋于一致。在未来的社会当中必将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

 

晚期本教与社会的适应

 

纵观整个本教的历史发展,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以来,本教的神权从未超越过政治上的王权,它与王权的关系一直是个从属关系。自从后宏期开始,佛教在藏区完全占有主导地位,这个印度的外来宗教在青藏高原反客为主,成为青藏高原的主要意识形态,本教这个青藏高原的本土宗教反而变成一个弱势群体,尤其是格鲁派的噶丹颇章王朝兴起以后,传播格鲁派成为噶厦政府宗教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专门委派高僧大德到边缘地区传教成为他们一贯的政策之一。

 

第五世达赖喇嘛将曲杰·阿旺彭措(Chos rje Ngag dbang phun tshogs)派到甘孜康区传播格鲁派,史传创建了十三座格鲁派寺院;嚓廓·阿旺扎巴(Tsha kho Ngag dbang grgs pa)被派到安多阿坝地区传播格鲁派,史传他创建了一百零八座格鲁派寺院。虽然所谓他们创建的这些寺院中有些只是改宗而不是新建,一个人创建一百零八座寺院也的确有些夸张,但他们的传教活动确实非常成功,这却是事实。虽然宁玛派、噶举派、觉囊派和萨迦派的寺院也被改宗,但在这些传教活动中损失惨重的首属本教,许多本教寺院在格鲁派的传教活动中被摧毁或者改宗,然后销声匿迹于历史的长河中。

 

到了近两三个世纪,本教的政治地位一落千丈,完全是一种任人宰割,甚至是一个被奴役的地位,许多本教寺院在格鲁派的强权统治下被强行改宗,有些地方的宗教斗争异常激烈,本教寺院被烧毁,僧人被驱逐,百姓被强行改宗佛教,本教徒在藏族社会里受到严重歧视,导致了本教寺院和本教徒的数量在最近几个世纪里急促下降,本教的发展严重萎缩。

 

在政治高压的态势下,本教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加上佛教寺院文化得到了全方位的发展,严密的僧团组织和完善的学经制度将佛教经院哲学的修习推向了制度化,尤其是藏传佛教独特的辨经方式使藏传佛教哲学理论的学习更加深入和细致,通晓五部大论,学贯印藏的佛教学者受到整个社会的极大尊重,藏传佛教在藏族社会里深入人心。这种政治上的高压态势和宗教上的力量悬殊导致了本教徒极力迎合和仿效佛教徒,他们创建了自己的学经制度和学位晋升制度,建立了自己的中观、般若、因明理论体系,利用佛教的发展方式在青藏高原求得生存,他们不仅从佛教吸收自己没有的东西,甚至放弃了自己固有的传统去仿效格鲁派

 

比如噶尔莫泽杰(dkar mo rtse rgyal)是本教最传统的法帽,因为它是白色的,本教因此而得名白帽宗教,但许多本教寺院宁愿放弃自己继承了几千年的传统法帽而去仿效格鲁派戴上了夏莫乃任(zhwa mo sne ring)即长尖帽。这种以牺牲自己的传统为代价去求得生存的方法虽然使本教以一个越来越酷似佛教的面貌来迎合佛教徒,给本教徒的生存争得了一个相对比较宽松的环境,越来越使佛教徒容易接受,但同时,它也失去了越来越多的属于本教的文化特质,这个佛教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成为本教失去自己文化特征的过程。

 

比如说,笔者曾经在一座有近千僧人的本教寺院没能找到一个准确地掌握具有几千年传统的本教著名的护身符詹贝加卡尔(Dran pavi lcags mkhar)的折叠方法的人;如今掌握被称为居透(ju thig)的本教结绳占卜法的人已经屈指可数,等等,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因为藏传佛教是藏族传统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因而对藏传佛教的适应和融合也就成为对整体社会的适应和对主流文化的融合的一个部分,从一个方面来讲,这种适应和融合的代价太大,它使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文化传统成为牺牲品,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这种适应为社会带来了一次整合的机会,一个平和的环境。

 

与任何民族的宗教关系史一样,藏族历史上的教派斗争酿成过许多无端的争斗和无辜的伤亡,尤其是佛本斗争,从这两个宗教在青藏高原相会之后就没有停止过争论和斗争,这种争论和斗争促成了这两个文化传统在理论和仪式方面的融合甚至在许多关键方面的一体化,但也在这两个宗教派别之间造成了许多隔阂,在两个信仰群体之间造成的心理隔阂和在他们文化心态上留下的伤痕在短时期是无法愈合的,尤其是在藏族历史上以某个宗教派别为主体的历代王朝的统治下,教派之间的斗争只能遵循胜者为王败者寇的强权逻辑,绝没有平等的可能。觉囊派就是这样成为宗教斗争的牺牲品。

 

但是这种情况在解放以后的新中国成为可能,尤其是经历了历次政治运动的反反复复之后,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得到了真正的贯彻执行。从宪法上的各民族平等为基础,各个宗教派别和文化传统也同样享受了平等的政策,这种平等在表面上是一种对每一个人的尊重,对每一个人的一种一视同仁,在政策层面上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但其实际功能尤其体现在对一个弱势群体或者弱势文化传统的存在权和发展权的一种尊重,这种尊重不仅体现在全国范围之内各民族之间,而且也体现在各民族内部的不同的文化传统之间。

 

在我国藏族地区,不仅有佛教和本教两个宗教,而且在佛教内部还有不同的教派,各个教派在藏族历史上的扮演的角色不同,具有不同的历史传统、不同的修行规范、不同的师承体系、不同的影响范围。但是,不管他们在历史上有多么的不同,在共产党的宗教平等的政策下他们是一律平等的,他们都能够享受平等的存在权和发展权,他们的信仰传统得到了的尊重,这种尊重还不仅仅是政策层面上的,而是建立在国家法律上的尊重,这就说明了各教派所享受的平等政策是以国家的法律为依托的平等。这样宗教平等政策及其坚实的法律依托成为我国藏族地区各宗教和各教派平等发展的坚实基础和靠山。

 

尤其是象本教和觉囊派这些在历史上受到歧视甚至迫害的小宗教和小教派就有了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拥有说明这些小宗教和小教派能够不受其他宗教的歧视、排挤甚至迫害,可以自由地信仰、继承和发展他们的信仰传统。

 

宗教信仰的极端性、唯一性和排他性决定了信徒们对他们的信仰传统的绝对忠诚和信仰传统对信徒们的至高无上,一个信仰传统对信徒们来说比他们生活中任何东西都重要,他们可以为他们的信仰传统奉献一切、牺牲一切、而这样一种被他们认为至高无上的信仰传统得到一个国家的政策甚至法律的高度尊重,他们不再受到歧视,他们突然可以与在历史上歧视他们的宗教和教派平等相处,享受同样的权利,这对于信教徒们,尤其是弱势宗教和弱势教派的信徒们来说是政治上最大的翻身,是他们社会地位最大的改变,是对他们心灵上最大的抚慰。这种社会地位的改变势必成为本教徒更加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拥护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法规,这就是党的宗教平等政策对本教徒产生的社会效应。

 

解放以后,我国宗教管理政策对汉地的本土宗教——道教和西藏的本土宗教——本教采取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管理方式,即将前者视作一个独立的宗教,为其成立了道教协会,与汉传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等宗教同等对待,而在藏族地区将后者即本教归入了藏传佛教的范畴进行管理,没有设立单独的本教协会。

 

从宗教学的角度讲,将本教这个青藏高原的本土宗教归入佛教这个从印度传入的外来宗教的范畴肯定是不成立的,因为本教的创始人、历史、教义及其传承都是有别于佛教的,它是一个独立宗教。但是,这样的归属却意外地顺应了本教徒自认为属于内道的文化心态,这种心态还与上千年的佛本斗争有关。

 

在佛教的历史上,释迦牟尼初创佛教及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佛教受到了古印度婆罗门教、湿婆教、梵天派等许多宗教派别的挑战,在佛教历史上将这些挑战佛教的宗教派别统称为外道,而将佛教称作内道,有内外之分,而且这种内外之分中包含了明显的好恶色彩和价值取向。后来随着佛教传入吐蕃,这种分类和称呼当然地传到了吐蕃并在后来的藏传佛教中扎下了根。

 

佛教徒曾经与外道各派别之间的辩论及其胜利的辉煌历史对印度的传教士们来说记忆犹新,这种精神鼓励着印度的传教士们勇敢地面对在青藏高原遇到的新对手即本教徒,对于他们的来说,极力阻挠印度佛教在西藏传播的本教徒们想当然地成为青藏高原的外道。在与本教徒们的斗争中,尤其是后宏期佛教完全取得主导地位之后,佛教徒们与外道斗争的历史中又增加了与本教斗法并取得胜利的内容,这段宗教斗争的历史不仅增强了佛教徒在西藏发展的信心,而且也强化了佛教徒对内外道之分的认识和好恶感。

 

藏传佛教成为西藏的主要宗教以后,扬佛抑本的思想逐渐成为藏族人普遍承认的一个文化心态和心理定式,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文化心态和心理定式得到了极大的强化,其结果是,本教被称为外道而得不到社会的承认,本教徒甚至不敢在公开场合承认他们的宗教信仰,因为他们被认为属于外道。在这样的价值取向及其社会压力面前,处于劣势的本教徒开始从教义、学经、仪式、甚至穿戴等方面全方位地仿效佛教徒,尤其是在被佛教徒认为是内外道分水岭的两个核心教义即皈依三宝和认同四法印两个方面完全顺应了佛教徒。

 

虽然我们目前还无法确定在本教理论中佛、法、僧的概念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本教后宏期这种概念及其理论体系得到了极大的强化,并且这种强化与内外道的价值去向及其社会压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四法印即诸行无常、有漏(受)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虽然在佛教历史上,曾经有过一法印、三法印和四法印等不同说法,但在北传大乘佛教中,四法印成为判断任何思想体系是否属于佛教即内道的根本标准,也将其理解为迈向灭苦解脱的修行次第与实践。这种理解也突出了四法印在佛教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性及其地位。本教徒在强化皈依三宝和认同四法印方面的做法成功地缩短了它与佛教之间的距离,使它在佛教徒面前增加了亲和力,也稳固了它脆弱的的社会地位,最终促成了佛教和本教这两个完全不同的宗教传统在根本教义上的合流。这种在根本教义上的合流当然地推进了与此相关的教义及其理解上的进一步统一。

 

对主体宗教和思潮的靠拢实际上就是用与主流社会的适应和融合,减少了不同文化传统和思想流派之间的摩擦,起到了积极的社会效应。进而本教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内道,而不是被佛教徒唾弃的外道。当然,在根本教义上的合流和统一并非使所有的佛教徒立刻承认本教的内道地位,尤其是普通群众并不了解这种教义上的异同及其变迁,传统的扬佛抑本思想仍然左右着他们的思维模式,藏传佛教徒对本教徒的歧视悠然依旧,这种歧视更加刺激本教徒们成为内道并使主流社会认同的强烈愿望。

 

这里有一个在用词上的微妙的差异,这就是,在内地被称为“佛教协会”的这个组织在我国藏区五省区翻译成藏文时就成为“内道协会”,这种名称上的微妙变化使本教徒们更加容易接受,乐于成为这个协会的一员,这就是为什么本教徒更乐于成为佛教(内道)协会的成员,与佛教徒为伍,而不提出成立本教协会的深层的文化原因。因为上千年的佛本斗争的原因,佛本二教之间产生了深刻的矛盾和隔阂,佛教徒对本教徒的迫害和歧视给本教徒的心理上造成的阴影很难消除,因而从文化心态上,本教徒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佛教徒,但从一些重要的教义方面与佛教的融合,使他们更愿意承认自己是内道徒。

 

小结

 

经过上千年的磨合,本教与藏传佛教之间在一些重要教义上的融合缩短了这两个宗教之间的距离,消除了两者之间的许多分歧,促成了这两个宗教传统在许多重要教义上的共识,使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了质的变化,即趋于统一。本教与佛教在许多教义上的合流实际上就是本教与藏族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的适应,也是本教与藏族主流社会的一种文化融合,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在许多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因为传统藏族社会中扬佛抑本的思想等促成本教与佛教趋向统一的诸多因素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在未来很多年里,本教仍然会在很多方面与佛教寻求一致。

 

当然,这种融合并非没有负面影响,本教本来是青藏高原自成体系的一个本土宗教,它的原始宗教部分、仪轨、修行、密宗、大圆满等传统都有独特的文化传承,但在本教和佛教的力量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发生的融合必将使本教迎合佛教,而不是佛教迎合本教,本教传统中很多具有独特传统和内容的文化特质必将因为迎合佛教而失传,这对研究藏民族的历史、宗教史、思想史、文化史,以及现代藏族的心理素质、文化心态和行为模式都是极大的损失,也不符合当代人文科学提倡的以发扬多元文化来保存和保持地球文化多样性的人文科学理念。

 

本教(Bon Religion)(有时也译为本教、本波教)在古藏文的记载中,本教的本(Bon)是“颂咒”“祈祷”“咏赞” 之义,这在原始信仰的各种仪式中是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以念颂各种咒文为主要仪式的各种原始的本被传统被称之为“原始本教”(或“世续本教”),另外由辛饶弥沃所创立的“雍仲本教”。

 

在“Bon”之后加上一个“Po”(Bonpo 本波)就变成信仰和参与各种原始信仰的人。因为雍仲本教最传统的法帽“尔莫泽杰”(dkar mo rtse rgyal)(又称“胜尖白帽”)是白色的,因此早期的雍仲本教曾被称作“白帽本”,由于西藏古代政治、历史、宗教等原因,许多西藏人都忽略了西藏本土的历史,他们认为印度佛教对西藏文化特性的形成有着巨大的贡献,并认为所有来自印度的都是有伟大价值的,同时也认定西藏本土文化以及与印度或佛教不相关的都没什么价值,一些古代藏地学者的著作中描写本教的章节,往往是人云亦云地搬照前代学者的文章或宗教范本的史记,因此很多著作都简单地把本教描写成“鬼神崇拜”“杀生祭祀”或“巫术”等等,正是这种状况,延续了许多个世纪,导致了西藏真实历史和本土文化的遗失,同时也限制了学者们对本教研究的兴趣。

 

    历史传说  

藏人们自己恐怕只熟悉引入佛教的松赞干布国王,而对松赞干布之前的历史几乎一点也不了解,其实,在松赞干布前面至少有三十位藏王,或者三十二位,即使这一点有所分歧,但毫无疑问的是,松赞干布并非第一位藏王。

 

根据一些史学家的记载,西藏第一位蕃王聂赤赞普是由本教的僧团认证并且加冕的,聂赤赞普与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佛是同时代的人,也有一些记载说略晚于佛陀。但无论真相是什么样的,这已经将我们带回了洪荒的古代。在佛教传入藏地前、那个名字与地理位置都与现在大不相同的西藏王朝之前,本教就已经存在了,它的历史甚至比君主制的历史还要悠久……

 

但很多藏人认为在佛教到来西藏之前,西藏没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文化非常愚昧落后等等,这种荒谬的说法被一些正统的狂热者宣扬了数个世纪,这种做法也严重地毁坏了西藏历史和本土文化,此状况一直到近些年才有所改变。

 

传承与发展  

  根据本教徒的传统解释,本教大体可分两种:

  1、原始本教(srid pa rgyud kyi bon)

2、雍仲本教(g.yung drung bon)

 

辛饶弥沃(gShen rab mi bo)(巴辛饶)在吸收和改革原始本教的基础上创建了雍仲本教,使本教得以统一,辛饶弥沃被认为曾是象雄的王子,出生于冈底斯山(Kailas Range) (藏人叫它“神山冈仁波切”)附近的俄摩隆仁(vol mo lung ring)。关于他的出生年代说法不一(学术认为辛饶生于距今4000年前左右,本教认为辛饶出生于公元前16017年),一般学术上把辛饶弥沃创立的宗教也叫做本教。

 

但在本教的文献中把辛饶所创立的并且是正统的本教叫作雍仲本教,也就是说“本教”并不等于“雍仲本教”,它们之间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因为,“本教”并非和辛饶的理论同时产生。早在远古时代辛饶弥沃出生之前,青藏高原就已经盛行着各种各样的原始信仰,那就是被统称为原始本教的多神教,有“魔本”、“赞本”、“沐浴本”、“招财本”、“占卦本”、“龙本”、“神鬼本”、“历算本”等三十多种原始的“本教”,他们为民众禳解灾祸,祛除病邪,拥有众多的信徒。这证明当时象雄、吐蕃地区“本教”一词的解释范围非常广。

  

“本”这一个字,是藏文,从象雄文“吉”(gyer)(或译为“杰尔”),意译过来的,实际上是“念”和“读”的意义,就像念经读书。“本”有许多释义,据本教经典记载:“本一字蕴藏着无穷含义,即在本教因明学和般若部里记载说“本”谓能维持其自体者;或摄持其自性相。 

 

“本”有八大类别,即有为本、无为本、轮回本、涅盘本、道谛本、法处本、所知本和福德本。详细情况见般若大小等别处。本与在汉传佛教里所谓的“法”、古印度梵文中的“达磨”、象雄文中的“吉”、藏传佛教经典中的“秋”等意义基本相同。总而言之、它涵盖了有寂含有的万事万物,如在本教的《般若智慧经》中就有云:“轮回本与涅盘本、有寂诸本为空性。”万事万物都可以叫“本”。

  

辛饶弥沃创立的雍仲本教与原始的本教的区别还在于:当辛饶从象雄来蕃地传教时,他已经有一整套理论和相应的教规,而这时原始本教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宗教,辛饶弥沃在善巧地吸收原始本教并对其进行大量改革的基础上创建了雍仲本教

 

比如,辛饶吸收了原始本教中包括藏医、天文、历算、地理、占卦、超度、梦兆、招财、招福、石碑铭文、雕刻以及沐浴等法,直到现在还有一些仪轨仍然被村民用以防止来自人和动物的疾病,或者用于带来日常生活中的利益。以上的世间法被本教列为“南伏藏九乘”的“因四乘”:“卡辛”、“朗辛”、“楚辛”、“斯辛”(另外还有出世间法“果四乘”和“无上大圆满乘”等五乘,详见于别处)。

 

  另外,原始本教的杀生祭祀仪式遭到了辛饶弥沃的反对,他采用糌粑捏成各种形状的方法来代替原始本教中要杀生祭祀的动物并取得了成功,叫做“堆”(mdos)或“耶”(yas),这就是朵玛(gtor ma)(多尔玛)的最初起源。现在,朵玛不仅被本教徒而且被藏传佛教徒广泛用来做供品并成为藏传佛教的一大特色,虽然杀生祭祀的劣习至今在藏区还存在,但这并非辛饶的教理所允许的。因此,辛饶的改革不仅对当时藏地杜绝大量杀生祭祀等劣习和保护动物中作出了有益的贡献,还对西藏后期的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辛饶创立的宗教叫做雍仲本教而有别于原始本教,“卍”雍仲,这个古老的符号有“永恒不变”、“金刚”、“善妙”、“吉祥”之意,这个符号也象征着集中的能量。“卍”是藏地十分常见的吉祥物。“卍”常与“卐”(右旋万字)和“十字金刚杵”一起出现在藏传佛教僧侣法坐下面的唐卡图案中。“卍”不仅仅存在于西藏和象雄地区,也存在与其他地方的文明中。

 

参照印度文化,这个左旋雍仲的符号可能来自古老的巴利语字母中的“阿”字。同样的在象雄语也如此,左旋的雍仲符号也与其字母中的“阿”字非常相似,比如这个雍仲的符号也在古希腊的花瓶纹饰中存在、另外在意大利Paestum的博物馆的一件文物上也有这样的符号, 因此,很难轻易地下结论,说某些事物属于一个特定的文化。

 

本教的主要标志为“雍仲恰辛",它由两个“卍”连接在一起组成。这个金制雍仲钤记,表示“本”无变无灭,象征证得雍仲之藏及具十八文义。”据本教《雍仲业尽》一书记载:“从太古斯巴传来的恰辛,由通晓十八藏之辛饶,常持不离身、旋绕诸宗之上,能使雍仲本教立胜幢,常断邪见疑惑皆威慑。”“雍仲恰辛”的字面释义为:“雍”表示胜义无生;“仲”表示世俗无灭;“恰”表示降灭邪见;“辛”表示引入解脱,恰辛两端的雍仲符号,象征显密两宗,居中的连接处象征心识部无上大圆满。早在印度佛教传入藏地以前雍仲本教的经文中就有对此法义的多种解释,因此说“本教为了对抗印度佛教而采用与“卐”相反的“卍”作为标志”的这一说法是不客观的。

  

一直到公元七世纪,辛饶所创立的雍仲本教曾经是整个吐蕃地区的唯一宗教和信仰基础。当然,从公元七世纪印度佛教传入吐蕃以后,本教和印度佛教在互相排斥的同时,又各自吸收了许多对方的内容,本教吸收了印度佛教的内容,丰富了其文化内涵,印度佛教吸收了本教的内容,也使其能够更深入地根植于当时的社会并逐渐发展成为现在的藏传佛教。

 

(佛教在进入不同的文化本体中时,必须要面对不同的本土信仰形式,除本教外,又如儒教、道教、日本的神道等等,这才能使其在民众中更广泛地传播。这也就导致了佛教不可避免地与其本土传统信仰的维护与界定者产生哲学与精神层面的交流,佛教与本土文化融合不仅在藏地,在其他地域都有所变化,最有力的证明的是观音菩萨的伟丈夫形象,在中国和日本变为了女性,民间关帝庙中的“关老爷”则成为汉传佛教的护法“伽蓝菩萨”等等,都是不同宗教文化之间的相互吸收的现象)

 

佛本之间碰撞的结果也是吐蕃王朝政治斗争的终结,由于信封本教的大臣政治势力过大而遭到了王室的忌惮,公元八世纪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开始扶植印度佛教并灭本,这次大法难让本教徒们至今记忆犹新,在那次大劫难当中,本教被斥为“黑教”(nag-chos)(邪教的意思),本教徒们被迫改宗印度佛教,不愿意改宗的本教僧人被迫亡命天涯,到阿里、安多和康区等边远地区,继续信仰和传播他们的宗教。这次法难,使本教与公元7世纪始传吐蕃的印度佛教之间两百多年的斗争见了分晓,最终以印度佛教的胜利而告终,赤松德赞也扫清了影响其政治的阻碍并巩固了政权。

 

这次法难也成为佛本斗争史上的一个分界线,此前,本教仍然是主宰吐蕃的主要宗教,而印度佛教则仅仅是一个主要局限在吐蕃王室传播的外来宗教。但是此后,印度佛教作为一个强势文化在吐蕃王室的大力扶持下,迅速占领了吐蕃宗教文化的主导地位,尤其从其后宏期开始,印度佛教从安多地区逐渐开始重新传播,并且逐渐在民间得势,在很少几个世纪里,遍及整个吐蕃。

 

而本教在赤松德赞以后一直处于劣势,尤其在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卫藏地区,基本上被清除逸尽。但是,本教毕竟是藏民族的本土宗教,经过几千年的信仰实践,它的精神和传统已经渗透到这个民族的骨髓里,它完全统治着这个民族的心灵世界,左右着这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成为这个民族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直到今天,本教仍然深刻地影响着藏民族精神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另外,本教的仪轨、修法、密宗、大圆满等传统都有其独特的文化传承,这对于我们研究藏传文化是极其重要的。本教《大藏经》(《甘珠尔》)就记载了本教这个西藏本土宗教的教义、仪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轨迹。

 

经过上千年的磨合,本教与藏传佛教之间在一些重要教义上的融合缩短了这两个宗教之间的距离,消除了两者之间的许多分歧,促成了这两个宗教传统在许多重要教义上的共识,使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断在变化。

 

值得一提的方面。夏扎巴(1858-1934),法号扎西坚赞(译为吉祥胜利幢),在大圆满方面的修行、研究和著作。夏扎巴一生修习大圆满,是一个虹化了的本教大圆满大成就者,在夏扎巴三十岁前后,他在四川康区与康着仁波切、蒋扬钦哲旺波、秋吉林巴等人发起了称之为“利美”的无教派运动并成为其中本教的代表,也使他明确的了解了佛教各派系的修法,由于他不需修持各派教授而一见之下就能自然通达,由此获得了很大的声誉,据说当时藏传佛教的五大派都有拜访求学于他或探讨学习的。

 

如今,他的著作成为很多本教寺院里的必读文献(夏扎巴的著作汇集成册的有十八部,其中最重要的有五部:思慧库(dbyings rig mdzod)、教理库(lugs rigs mdzod)、藏理库(sde snod mdzod)、虚空库(nam mkhav mdzod)和嘉言库(legs bshad mdzod)),本教大圆满和印度佛教大圆满两个传统在夏扎巴的修行和著述中的统一标志着本教和印度佛教在又一个重要领域的融合。

 

解放以后,我国宗教管理部门将本教归入了藏传佛教的佛教协会进行管理,没有设立单独的本教协会。其中心寺院是位于西藏日喀则地区的南木林县境内的吉祥曼日寺,随着改革开放,大量本教的历史文献和典籍、论著被国内外的僧侣和学者所翻译,这将对弘扬古西藏文化和人们认识西藏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本教文化是藏地土生土长的教育文化,它包括医学、天文、地理、占卦、历算、因明、哲学与宗教等浩如烟海的哲学体系。本教文化是藏族古人的智慧精髓,我们要保护他,宣扬他,把他当作藏传佛教与文化的一部分。”